关于青年文明号文化节——三人篮球赛活动的有关通知


一、时间

拟定于2005年8月9日——8月10日。

二、地点

孝感市体育馆

三、参赛队伍

在青年文明号集体或争创集体中选送队伍,要求上报参赛集体名称,队员身份证复印件,主管部门证明。

四、比赛方式

分小组以循环淘汰赛的方式进行比赛。

五、比赛规则

1、场地:标准的半个篮球场地(14米×15米)。地面平坦、坚实,界线外两米无障碍物。

2、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1)设1至2名裁判员、1名记录员、翻分员。

(2)裁判员与记录员按要求着装,并区别于运动员。

(3)记录员兼管计时、计20秒违例、记分、操作拥有指示器,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比分。

3、规则
除本规则明确规定外,其他一律按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执行。

(1)比赛每队报名为4—5人,上场队员为3人。

(2)每场比赛15分钟,不分上下半场。

(3)除半决赛、总决赛外,比赛在最后1分钟前,除暂停、球员受伤(需替换时)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比赛至最后1分钟时,中篮、犯规、罚球、违例、暂停、球员受伤(需替换)等均停表。

(4)半决赛、总决赛中,比赛中犯规、罚球、违例、暂停、球员受伤(需替换)等均停表(最后1分钟,中篮也需停表)。

(5)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确定掷界外球。

(6)某队以掷硬币的方式获得掷界外球权后,在随后的所有跳球情况和决胜期比赛开始都将采用球权交替拥有的规则。

(7) 比赛开始,在掷界外球区域(中圈弧线内)掷球入场,球被场上队员触及时比赛开始并开动计时表。

(8) 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3名,比赛不能开始。在预定比赛时间开始后5分钟,球队不能到场或不能使3名队员入场开始比赛,则该球队被判因弃权而告负(比分计为5 : 0)

(9)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掷界外球。

(10)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均在掷界外球区域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将球掷给队友(不能递交),不能直接投篮或运球,否则为违例。所有掷界外球的情况都必须在掷界外球的区域(中圈弧线内)由裁判员递交球。

(11)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3分线外,(持球队员的双脚必须踏在3分线外)方可组织反攻,否则判进攻违例。凡在本条攻守转换中出现的违例,裁判员的手势为:两手前臂交叉于脸前,以示违例,交换掷界外球权。

(12)24秒违例的规则改为20秒。

(13)比赛中,队员个人技术犯规和侵人犯规累计达4次将被罚出场。被罚出场的队员任何情况下不得再重新替换上场。

(14)每个球队每场比赛犯规累计达6次,如再发生犯规由对方执行1次罚球。

(15)在2分投篮区投篮投中得1分,在3分投篮区投篮投中得2分。如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不加罚,不中由被侵犯的队员依据规则1次或2次罚球。在最末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后,无论罚中与否都由对方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16)队员技术犯规罚则是1次罚球和1次掷界外球;队员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罚则是1次罚球和1次掷界外球,如果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是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果球未中,依据规则执行1次或2次罚球和1次掷界外球,如果球中篮则得分有效,不判给罚球,判给得分队1次掷界外球;队员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罚则是1次罚球和1次掷界外球;教练员技术犯规的罚则是1次罚球和1次掷界外球。

(17)在使用简易篮架的比赛中,不允许队员出现扣篮动作,绝不允许队员将身体任何部位悬挂于篮圈(或篮架)上,否则,可被判罚出场并不能再替换上场。

(18)只能在停止计时表的情况下和有队员被罚出场时,进行替换。

(19)如有队员受伤流血,必须立即替换下场,妥善进行包扎后经临场裁判检查认为对比赛无妨碍时方可重新替换上场。

(20)被罚出场的队员任何情况下不得再重新替换上场。

(21)一场比赛,每队可请求暂停2次,暂停时间为30秒。决胜期不允许暂停。暂停时可以更换队员。

(22)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如双方得分相等,则加1分钟决胜期(决胜期对照本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停表),如果决胜期仍得分相等,则以一对一依次罚球的形式决胜,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23)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24)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决定。

(25)所有参赛队的首场比赛须按比赛时间表进行。每场比赛后,参赛队伍必须到公告栏(或检录处)了解下一轮次比赛安排及其他重要通知。由于参赛队未及时了解有关信息而造成延误比赛,责任自负。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2005劲跑CBA全国三人篮球赛赛事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