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孝感市委员会  
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孝青联发〔2002〕0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综治办,市直各院校团委:
2002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让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生活,针对当前孝感市青少年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害、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不断上升的现状,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我市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共青团孝感市委、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与减少青少年犯罪法 》, 在全市青少年中掀起学法、知法、 懂法的高潮, 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增强他们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 ,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氛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方式
  结合假期学生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举办主题班会活动。各学校可根据各级团委、综治办的要求 ,组织以班级为单位 ,将学生组织返校,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课。
  2、开办家长法制课。有条件的院校可以结合家长学校,开办家长法制课,推动青少年家长重视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形成家庭和学校的良性互动。
  3、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宣传两法。组织社区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开展上街入户宣传,介绍未成年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危害,推动整个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
  4、组织青少年进行讨论。各地可以利用社区文化阵地,组织部分有一定水平的青少年,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与减少青少年犯罪法》采取开座谈会、网上论坛、图片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积极有意义的探讨研究,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法律知识环境。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委和有关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专人负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抓紧,抓出成效。
2、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各地要根据活动通知要求,针对青少年的特点,精心设计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3、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各地开展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规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通过健全机制, 保证活动长期深入开展。
4、加强协调,稳步推进。各级团委要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各院校等部门加强协调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活动走向深入。
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并将活动开展结果报团市委权益部。团市委将把这项工作列为年终各级团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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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孝感市委员会  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二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    
共青团孝感市委员会    2002年1月14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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