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湖北省委十一届四次

全体(扩大)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把握重点 创造特色

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 2006 年元月 16 日)

共青团孝感市委

 

一年来,我市扎实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帮教行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好社区预防,初步实现对社区青少年的动态管理

1 、抓好调研,建立社区闲散青少年档案。 去年 5 月,团市委对孝感城区 29 个社区进行调研摸底,掌握了青少年分布、流向,重点了解各社区内青少年辍学、退学、失(待)业、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为 213 名闲散青少年建立档案,并组织辖区内 40 个单位和 160 多名社区干部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共帮助 79 名闲散青少年掌握了一门技术,为 32 名闲散青少年提供就业,将 3 名青少年推荐入伍。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了调研建档工作。

2 、选好试点,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创建活动。 2004 年底,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和综治办在全市选择确定了 10 个社区,作为我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首批试点单位。经过多方共同努力, 2005 年底, 10 个试点社区全部达到“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创建标准。各县市区也纷纷行动,在 22 个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始了创建活动。

3 、广纳资源,组织开展“爱心助成长”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2005 年 6 月,团市委联合市关工委等 5 家单位在孝南区书院街后湖社区举行“爱心助成长”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招募了一批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现场组织一批老中青年志愿者与社区闲散青少年结对帮扶,并在社区开展了免费义诊、讲革命传统和网吧监督等活动。

二、实施“四项行动”,深入做好重点群体的服务工作

1 、实施“关爱行动”,为“留守儿童”营造温暖的家。 针对我市外出打工家长较多,“留守儿童”占农村中小学生 30% 的实际情况,我市实施了独具特色的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一是建立“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全市共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 1100 多个,为全市近 20 万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二是建立监管体系,关爱“留守学生”。应城市成立了由市委、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学生工程”领导小组。组织镇、村干部和教职员工进村入户进行调查,摸清底数,目前已建档 8000 余份。三是实行包保责任制。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担任“留守学生”的“编外家长”,实行责任帮扶和包保。通过开设亲情电话和联系信箱,建立学生、家长、老师定期联系制度。孝南区发动干部、教师等多方力量为 1443 名特困孩子提供各种救助包保,为 1975 名留守儿童实现监管包保。四是健全考评体系,将关爱留守儿童情况作为教师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予以考评,并作为镇、街、村、社区义务教育督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2 、实施“帮教行动”,挽救帮扶弱势青少年群体。 一是在以情感化上下功夫,对青少年进行疏导教育。我们与检察部门联系,在看守所设立了“青少年监号”,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分押,每年进行 2 次以上的法制宣传教育,每逢长假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交心谈心。二是组织帮教专班,杜绝青少年重新犯罪。汉川市实施“川城帮教”工程,依靠社会的力量,成立了 900 多个“帮教专班”,建立了“汉川市帮教工程扶助基金会”、“汉川帮教工程就业促进会”,先后帮助 246 名帮教对象找到谋生之路。三是采取特殊的抚养措施,开展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工作。我们与市民政局配合,以“温情感化、安抚诱导、真情教育、相互交流”为手段,采取特殊的帮教、安置和抚养措施,解决流浪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共救助各类青少年 48 人,对收养的 20 名孤残儿童采取家庭寄养模式,使他们得到家庭的温暖,身心健康有了保障,积极预防了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 、实施“维权行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方面,我们进一步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2005 年 5 月,在全市各行业中推出 19 家单位,命名表彰为全市第二批“青少年维权岗”,积极营造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两个中心”的作用,为进城务工青年和未成年人服务。 2004 年底,团市委、市司法局挂牌成立了孝感市“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和“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在团市委的指导督促下, 7 个县市也先后成立了“两个中心”。目前,“两个中心”积极履行职责,已为进城务工青年、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816 人次,帮助他们解答难题,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体系,为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青少年教育管理机制。 我市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已达到 100 %,各学校都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和考评“五落实”, 2005 年共上法制教育大课 1760 场次, 98 万名师生接受了法制教育。加强实践教育,形成我市实践育人的品牌。团市委及各县市区团委精心策划和组织了“金色梦想”冬、夏令营活动,全市参与的中小学生达 1600 多人。加强基地建设,为青少年提供思想道德教育的有形阵地。全市共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和“红领巾实践教育基地” 95 个,创立中学生业余团校、业余党校 152 个,建设城乡青年中心 29 个,“爱心超市” 46 个,极大地丰富了青少年的业余生活。

二是建立预防工作的督导考评机制。 2005 年初,市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三项平安”工程的意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六星”平安乡镇、“六好”社区的创建标准。 3 月,我们制订下发了《 2005 年度孝感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逐项考评,并将考评成绩记入全市综治工作考评之中,实现预防工作与综治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三是健全信息反馈宣传机制。 团市委与各成员单位、各级团组织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基层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 2004 年底,我们在全省率先建设开通了孝感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编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 12 期,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等方面作出的成效,形成关心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回顾 2005 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总体上来说措施得力,特色鲜明,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大力度,把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抓好、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