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青联发【2008】4号
关于开展孝感市“青年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各企业、院校团组织,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在加快融入武汉城市圈和承接武汉产业转移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发挥青年在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和“三城”同创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孝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孝感市委决定在孝感城区开展“齐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青年文明示范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
二、创建主题
齐创全国文明城市 共建青年文明示范路
三、创建对象
创建青年文明示范路以孝感市城区主干道为对象,首先以城站路南起槐荫大道,北至黄陂西路路段为试点,逐步推广。
四、创建标准
(一)主题活动鲜明
1、广泛开展“诚信孝感——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激励从业人员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优质服务、奉献社会。
2、广泛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宣传、环境保护、秩序维护等青年志愿者行动。
(二)文明服务优良
1、弘扬职业道德,实践职业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文明从业。
2、遵循“诚实、守信、公平、自愿”原则,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市场法则,杜绝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不良现象,诚信经营。
3、以“为顾客着想,让顾客满意”为目标,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便捷、高效、满意”的优质服务。
(三)环境秩序良好
1、无超时间、超范围、超区域、无证、违章占道和店外经营现象。
2、单位门前地面硬化平整、整洁卫生。停车场规划合理,标志醒目。车辆摆放整齐、进出通畅。
3、宣传标语及广告牌按照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地点规范设置,内容健康,保持完好。
(四)市民素养较高
1、沿路居民群众模范遵守《孝感市民“十不”守则》、《孝感市民文明公约》,带头遵循道德规范。
2、沿路从业单位模范遵守各项制度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违章事件。
五、重点项目
1、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依托青年文明号,在沿路电信、银行营业厅、宾馆、酒店、商场等单位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活动。推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开展“五心”服务,做到“耐心做好讲解、热心接待查询、用心宣传政策、细心办理业务、虚心接受建议”,普遍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展示和谐文明形象。
2、文明交通示范岗亭。依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人员聚集的学校、十字路口等地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岗亭活动。一是交警文明值勤,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等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二是开展“交通文明工程”,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劝导,不断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3、文明经营示范企业。依托“两新”组织团组织,在创建路段沿街经营户中,开展文明经营示范活动。一是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不断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4、文明休闲示范场所。依托孝感市人民广场、文化路街心公园等地,开展文明休闲场所建设。一是配合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文化活动,通过文艺晚会、电影周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种热点。二是开展“爱护公共绿地,保护环境卫生”活动,倡导文明的休闲、娱乐风尚。
5、文明公交示范车组。依托公汽公司,开展文明公交示范车组活动。一是做到票价规范公开、司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二是做到出车、收车、单行运行时间准,无客观原因不得压站。三是做到优良服务平等对待所有乘客,车上设老、弱、病、残、孕、幼专座,有明显的提示标志扶老携幼,对按规定持卡免费乘车乘客不拒载,不刁难。四是“请”字当头,文明用语,车辆整洁干净,设施安全。
6、文明行为示范学校。依托沿路各学校开展相关的团队活动,创建举止文明、说话礼貌、上课守纪、集合静齐、桌墙干净、地面整洁、活动有序的校园。引导学生带头践行《孝感市民“十不”守则》、《孝感市民文明公约》,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六、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5月30日—6月15日)。在进行舆论宣传的同时,把创建意见传达到城站路各有关单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11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青年文明示范路”的创建标准,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认真完成“青年文明示范路”的创建目标,切实把城站路建设成健康有序、文明卫生的示范路。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总结创建青年文明示范路的经验,并以此为动力,逐步向市区基础较好的街道延伸,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创建“青年文明示范路”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把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经常性的创建工作中去,真正把这一创建活动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车、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青年文明示范路”活动的意义及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之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积极行动、个个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3、密切配合,确保实效。相关单位团组织和全市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实效。市文明办将加强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扬,对工作拖沓、落实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孝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孝感市委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