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团委:

根据团省委部署在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服务青少年月”和“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周”活动。发动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充分发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帮助困难青少年的作用,深入结对社区,为青少年群体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月21日至30日

二、帮扶对象

全市弱势青少年群体,包括经济困难学生、社区困难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

三、参加单位

按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的要求,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分别与当地社区结对,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医疗保健、义务辅导、文化娱乐等各项帮扶活动。其中,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名单见附1)要结合自身实际,侧重于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孝感城区和县市区申报2007—2008年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名单见附1)的各创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侧重一至两个项目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各维权岗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形式和结对帮扶、接力救助的方法,开展助学帮困活动,筹集救助资金,与社区协商确定帮扶对象,购买帮扶物资,帮助社区困难青少年和困难家庭。要求每个维权岗单位筹集不低于3000元资金,帮扶至少10名困难青少年及其家庭,按照每名困难学生助学金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为每户困难家庭送慰问金、捐赠棉衣、被褥、鞋帽、粮油等生活用品和书籍等学习用品,切实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建立帮扶记录档案(见附表2)。

2、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各维权岗针对结对社区青少年和困难青少年家庭,采取集中宣讲、个别访谈和受理援助案件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援助,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维权困难。

3、开展心理咨询、医疗保健、义务辅导、文化娱乐等活动。

各维权岗对于社区困难青少年采取走访谈心、开座谈会和讲座咨询等方式,对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情感等各方面进行了解,答疑解惑,细心辅导, 同时针对特殊困难青少年家庭开展义诊免费医疗、生活护理等服务。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心,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认真规划,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团委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各地维权岗开展好服务周活动。

(二)立足社区,讲求实效。

各维权岗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维权工作扎根社区,密切关注社区青少年的新动态、新变化、新需求,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原则,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将把此次活动作为2008年度创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重要内容予以考核。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及时报道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周”的活动情况,充分展示活动成果,努力营造关心特困群体、帮扶困难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活动中来。

请各地、各部门于1月29日前将本次活动文字和图片资料(以图片简报为主)和帮扶记录档案(复印件)报团市委权益部。

联系人:丁萌

电  话:0712-2856282、2832421(传真)

电子邮箱:xgtw2832421@163.com

附1: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与社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议名单(提供下载)

附2: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与社区结对帮扶记录表(提供下载)

 

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