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孝感市委
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
孝感市公安局
孝感市司法局
孝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教育局
孝感市民政局
孝感市建设委员会
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孝感市文化体育局
孝感市广播电视局
孝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孝青联发[2007]15号

关于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团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体育局、广播电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高新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团工委、综治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维权工作向纵深及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团市委、市综治办等14家单位在总结近年来全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就深化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重点是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工作程序,确保申报、监督、考核、评比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要通过建立联系社区制度,切实推动全社会维权力量的有效整合,使各项维权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社区。要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与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四无”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起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骨干、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的维权和预防工作体系。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真正实现从“部门维权”到“社会维权”、“小维权”到“大维权”、“单位维权”到“社区维权”的转变。孝感市争取在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创建100个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明确创建工作范围和重点

1、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共青团、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建委、工商、广播电视、文化体育、质量技术监督等组织系统和行业中广泛开展。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及青少年服务机构;人民法院各部门及基层(少年)法庭;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公安各部门及基层派出所、看守所;司法局各部门及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培训学校、站、点;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科学校、青少年教育研究机构;民政社会福利机构;进城务工青年的施工(包括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公共交通、园林风景等行业的企业及其行政管理部门;文化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下属的管理站、管理所;新闻媒体各部门及相关栏目等。

2、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各自职能,切实做好《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考核及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一条,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三、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为了保证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我市成立由团市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建设委员会、工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附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承担创建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尽快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过程中,建立起规范的创建工作程序和制度,包括:

建立创建申报制度。在创建之初,由各系统向同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团委)申报创建单位名单、维权电话和岗位职责,以便办公室全面掌握了解情况。

落实公开承诺制度。申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承诺,包括工作职责、热线电话、所联系社区等方面的内容。

严格监督考核制。通过聘任维权岗创建监督员、适时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征求创建单位所联系社区的意见等途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考核。特别是在评选表彰工作中,要重点考核创建单位联系社区、为社区青少年开展维权服务、结对帮扶等办实事、办好事情况,确保创建活动的公认性和实效性。

3、实行“维权岗”联系社区制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在本辖区内选择一个社区作为工作联系点,与之建立“一对一”的联系,每年为社区青少年办2-3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一方面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维权服务,包括法制宣传、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法律援助、自护教育、预防犯罪、扶贫帮困、扫黄打非、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青少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服务社区青少年成长成才。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社会职能,积极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密切关心青少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特困青少年学生、下岗青工、进城务工青年和失足青少年等社区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帮助。

4、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各级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各创建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在创建单位所联系社区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协调制度、信息通报沟通等制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切实开展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青少年维权服务工作,对青少年关于其它方面的侵权投诉和维权咨询,要及时向当地创建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5、组织维权岗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当前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创建系统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足社区,立足基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来。

6、严格规范的表彰激励机制。市级创建和评选表彰按照“争创单位申报→创建→初评→本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推报→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确定名单、公示→命名表彰”的流程进行。原则上每次由各县市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向市一级推报2至3个,市直各系统直接择优向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报1至2个。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初步确定名额,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最终表彰命名为孝感市××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要具有连贯性,申报上一级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必须是本级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四、认真组织好孝感市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活动

1、认真创建。(2007年9月至11月30日)按照《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考核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创建意见、创建机构名单、创建计划和措施、工作记录、岗位规范、重点维权事件登记表等基础工作,做好创建宣传,开展各项活动,达到实效。

2、初评启动(2007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县市区团委、综治办及各单位认真在各行业创建单位中组织初评,在初评基础上选择2至3个创建单位作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单位。市直各系统在自评的基础上直接择优推报1至2个申报单位。

3、组织申报(2007年12月10日前)。各创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申报,填写《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表》(见附2)、联系社区登记表(附3)。连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经主管部门认可,逐级审批盖章后,一式两份于2007年12月10日前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4、考评审定(2008年1月10日前)。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从中确定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

5、命名表彰(2008年1月底)。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表彰,对受表彰的单位授予孝感市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并颁发奖牌。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创建。各级团组织和创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作为本单位和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创建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力的具体措施,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保证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要认真组织好评选表彰工作,真正把好的典型推报上来。

2、多方协调,突出实效。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履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把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各级团组织、各创建系统要加强对基层创建单位的工作指导,适时进行检查督办,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对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大力表彰。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在扎实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借助新闻单位、网络等媒体加强对青少年维权工作及先进人物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此引起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维权事务的关注,激发各“维权岗”及创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整体发展。

附1: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2:孝感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表(样式)(提供下载)

附3: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联系社区登记表(样式)(提供下载 )

附1:

孝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名誉组长:聂利军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组   长:刘建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副主任

沈  磊  团市委书记

副组长:

魏俊生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余祖光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章建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冀文侠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伯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韩传银   市教育局副局长

桂荣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世英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彭兆军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周  谦   市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谢军甫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朱江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吴  琼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共青团孝感市委,吴琼同志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