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青联发[2007]11号
关于评选“孝感市十佳少先队员”
和“孝感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经济开发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社管局、团工委,市直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四次少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辅导员榜样,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工作的深入开展,喜迎孝感市第三次少代会的隆重召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孝感市十佳少先队员”和“孝感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孝感市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亲人、爱同学、爱集体、爱自然、爱劳动,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
3、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发奋读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6、现为少先队员,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个人特色,事迹突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作用,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的表彰和奖励。
(二)“孝感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1、现在职的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志愿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开展富有成效的体验教育活动,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4、比较全面地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成绩突出。
5、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方面有创新、有建树,成效显著。
6、近年来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的表彰和奖励。
二、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初评工作由各地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负责。各地、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市少工委办公室分别推荐“孝感市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10名和“孝感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6名(市经济开发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市直各相关学校分别推荐5名和3名)。
2、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认真审核,最后评定产生“孝感市十佳少先队员”和“孝感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3、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其他候选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主办单位分别命名“孝感市优秀少先队员”和“孝感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4、孝感市第三次少代会期间,将对“双十佳”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候选人的审核、考察工作,广泛宣传优秀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先进事迹,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保证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圆满成功。
2、各地、各单位要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查,积极推荐,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对象及其事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3、请各地、各单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和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5份)于2007年9月28日前报送市少工委办公室(团市委学少部)。
附件:
1、“孝感市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表(提供下载)
2、“孝感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提供下载)共青团孝感市委 孝感市教育局
孝感市少工委
二○○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