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青办发[2007]4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
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开发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团工委,市直企业、院校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实现市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孝感”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共青团孝感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10个“五四红旗团委”、2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30名“优秀共青团员”、3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班子建设好、队伍建设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主题活动好;团的工作全面活跃,成效显著。被授予县(市、区)级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或单项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团组织表彰。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条件: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有一个好的工作班子、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团的工作稳步发展,效果突出。被授予县(市、区)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或单项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团组织表彰。
全市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申报条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申报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二年。
二、申报名额
团市委根据各地(各系统)组织状况,结合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全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附1)。各地(各系统)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名单应兼顾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合理分布。先进个人应适当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学校、社区等团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组织申报及有关要求
1、申报工作要认真履行团内组织程序,将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凡拟确定为申报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正式申报前,都应在本单位全体团员青年中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
2、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市高新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团工委,市直企业、院校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组织并集中上报团市委组织部。
3、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公示情况说明)一律采用16开纸张格式,一式1份,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1: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2: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附3: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附4: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5: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表
共青团孝感市委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