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青联发[2006]14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财政局、人事局、电视台,市高新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团工委,市直企业、院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

为了进一步推出和宣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杰出青年代表,集中展示孝感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投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孝感日报社、孝感电视台联合决定于2006年9月至10月开展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38周岁(1968年6月30日出生),在孝感境内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岁,但要从严掌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

  3、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孝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孝感日报社、孝感电视台联合主办;成立评选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由评选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部分历届“十大杰出青年”代表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在公开投票计票的基础上,评选出本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

  候选人的产生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以县市级团委为推荐单位。

  三、时间安排及评选办法

  9月10日左右,成立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织委员会,研究、制订并下发有关文件。

  9月30日前,由各地、各系统团组织要对推荐候选人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并将所推荐的人选名单及材料报送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10月10日前,市评选组委会确定“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20名正式候选人,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10月30日左右,召开评选审定委员会会议,由网络及评委投票产生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

  “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按候选人推报、候选人确定、投票评选、评选表彰四个步骤进行。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由各县、市、区团委,市高新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团工委,市直厂矿企业、院校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等按照本次评选的总体要求,根据本地、本系统的实际情况,通过党政有关部门认真考察后,向评选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县市区团委分别推荐2名候选人;市高新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团工委,市直各企业、院校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市直机关团工委推荐2名候选人 。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投票评选

  通过在报刊刊登20名正式候选人情况,发送短信投票和在孝感共青团网站上进行专题网络投票等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公开推荐评选。

  第四阶段:评选表彰

  “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采取组织评选委员会评审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公开投票计票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征求的意见,组织评选审定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定,最终评出10名“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其他10名正式候选人授予“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称号。

   四、表彰奖励

  1、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孝感日报社、孝感电视台联合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2、主办单位对其它10名正式候选人授予“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实施要求

  1、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各地、各系统团组织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及部门联系,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与本地、本系统已经开展的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坚持集体研究、认真考察、择优推荐的原则。特别要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经济建设第一线的人选。

  3、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群众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要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推报意见,并在候选人单位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4、需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包括:(1)候选人登记表一式3份;(2) 候选人事迹材料20份(3000字以内,供评委和新闻单位使用,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候选人事迹简介20份(500字以内,原件要求所在单位盖章);(3)提供近期两寸彩色标准照2张;(4)由综治办、计生委和纪检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5)候选人公示情况证明;(6)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税务、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推报单位要严格审查、核对原件。

  5、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1: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附2: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登记表

   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登记表2

二00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1:

第五届“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委 员:孔根红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委员: 张孝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邱启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存锋 团市委书记

委 员:    刘  敏 团市委副书记

       陈新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荣华 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海堂 孝感日报社副社长

       张国生 孝感电视台副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