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孝感市委 

孝感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孝青联发〔 2006 〕 13 号

 

关于开通孝感市 “12355" 青少年

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高新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团市委、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依托湖北峰鼎律师事务所,开展孝感市“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自护教育,开展心理咨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心理健康辅导,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他们成长成才。

  二、“ 12355" 热线性质

  “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是面向广大青少年的社会公益事业,属于非盈利性服务。“ 12355 ”热线主要通过电话问答方式,组织法律工作者、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免费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辅导。

  三、服务宗旨和服务对象

  孝感市“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以“倾听青少年心声、维护青少年权益、陪伴青少年成长”为理念,以“为青少年提供公益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形成健康的人格,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全面跟踪青少年的成长历程,倾听青少年的心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目标,为全市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反映诉求、倾听心声、释疑解惑的有效渠道。

  孝感市“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以全市青少年为服务对象。

  四、工作内容

  1 、开展法制宣传。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向社会宣传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全社会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程度。

  2 、接受侵权投诉。接受青少年侵权投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组建一支涵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文化、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青少年维权队伍,邀请热心青少年维权志愿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展各式各样的维权服务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 3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免费接受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为其提供法律指导;承办在全国、省、市有重大影响的、典型、疑难和有代表性的青少年维权案件;为需要帮助的弱势青少年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4 、进行心理健康辅导。不定期组织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志愿服务人员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辅导。

  5 、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HT 〗积极开展针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6 、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确定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运转方式

  孝感市“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作为公益性事业,依托湖北峰鼎律师事务所开展日常工作,热线由团市委和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宏观管理,具体服务和日常运作由湖北峰鼎律师事务所承担。

  1 、工作人员

  确定负责接待青少年来信来访和电话咨询的专职服务人员;聘请一批心理学、社会学、教 育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兼职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招募一批法律和心理方面的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的法律工作者负责接听电话,受理咨询和案件处理工作。

  2 、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案件登记、档案管理、案件质量、回访和经费使 用管理等方面制度。

  二是建立与各县市区有关青少年保护机构的联系制度,包括案件批转、结果回复、通报典 型案件办理情况等。

  三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12355" 热线接听、接受团市委、市预防办指派办理免费案件、接受未成年人投诉、办理免费或低偿案件、开展法律咨询等均应建立相应目标责任制。团市委、市预防办每年组织一次对“ 12355" 热线的工作考核。

  六、工作保障

  1 、团市委、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2355" 热线的指导、监督、协调和保障;加强与团省委、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工作协调和联系,争取支持,创造条件,确保热线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团组织和预防办要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 创建单位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教帮扶工作,为青少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为热线招募法律和心理咨询志愿服务人员;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 12355" 热线的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有利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舆论环境;加强对“ 12355" 热线的监督,公布热线监督电话。

  2 、湖北峰鼎律师事务所负责“ 12355" 热线的日常工作,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各项工作和活动方案;提供办公场所、工作设施,落实日常接待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等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解答求助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3 、“ 12355" 热线工作经费主要包括政府投入、自筹和接受社会捐赠三个方面的来源。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免收费用,并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办理。

  4 、各级团组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要广泛借助社会力量,整合资源,认真开展“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并落实工作职责,积极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在“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开通的同时,今年全市“进城务工法律援助中心 " 、“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 " 建成率要达到 100 %。年终省市将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附:孝感市“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共青团孝感市委

孝感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

孝感市“ 12355" 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

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主  任:刘 敏 共青团孝感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黄 炜 共青团孝感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陈 峰 湖北峰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彭 建 湖北峰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丁 萌 共青团孝感市委权益部负责人